你所在的位置:首页 >> 灯谜源流 >> 南社诗人丁逢甲的“灯虎”谜文
南社诗人丁逢甲的“灯虎”谜文
来源:本站 作者:庄培尧  时间: 2019/10/22 22:40:24

在吴江漫长的灯谜历史长河中,明嘉靖年间吴江人徐师曾编纂的《吴江县志》卷十三《典礼志》“风俗”篇的“灯谜”论述,是吴江最早、最详细的权威灯谜文献资料,也是中国灯谜史中最重要的历史文献之一。至清末民间,吴江一区更是谜人辈出,以薛凤昌、沈中路和范烟桥等大家最为著名,驰誉南北。下面介绍一位吴江南社诗人丁逢甲的“灯虎”谜文谜事。

丁逢甲生活清末民国间,以其在清末发表的一部描写吴江地方风俗的通俗醒世小说《扫迷帚》而闻名于世,小说《扫迷帚》中即有:“吴江戏会灯市,甲于苏府……”之说。民国初,他《吴江风俗记》一文,专述故乡民风民俗,内容全面,内容主要分为礼节、宗法、酬酢、时令、迷信、契约、游戏、奸蠹八大类,其中游戏之属,又细分三个类目,一曰赛会(又分陆会、水会二种)、二曰赛灯、三曰演剧。在“赛灯”条目中,他写到了吴江各镇的灯会赛灯情形时称:

“赛灯,元宵节前,乡民有龙灯会……马灯会……此外,黎里中秋之夜市阖镇悬灯结彩,争奇斗艳,五花八门,引人入胜。自十四至十六日,灯火辉煌,城开不夜,亦盛举也。”

但遗憾是他在文中没有写到灯谜。巧的是1927年出版的《紫罗兰》第25期上,刊有他的《灯话》一文,文章虽短小,但言简意赅,生动传神地介绍了我国古代上元灯节的历史典故,文云:

“夏历正月十五日是曰上元,亦称灯节,古有闹元宵之举。是日也,金吾放夜,玉漏停催,家家灯火,户户笙簧,奇制巧构,不可思议。时则骇绿惊红,形形色色,金鼓聒耳,士女塞途……此风由来已久,而以唐宋时为最盛,今虽韵事消沉,盛况不再,对此元宵佳节不禁枨触。”

接着他不仅介绍了灯节、灯日、灯夕、灯品、灯球、灯树、灯楼等等的梗概内容,而且也写到了“灯谜”,其称:

“灯谜之戏,始于明初,相传有二十四格,今惟存卷帘、虾须、会意、拆字、解铃、系铃数格。《委巷丛谈》:杭人元夕多以谜为猜灯,任人商略。永乐初,钱塘杨景言以善谜名。”

当然“灯谜之戏,始于明初”之说,此处应该是有小误,不知是作者笔误还是抄录排版校对时的亥豕鱼鲁之误?或应是“盛于明初”吧。 

丁逢甲除了写过“灯谜”文章,还有以“吴江壮者”笔名,在1916年《小说海》第2卷第2期上,连载过《延月楼笔记》数期,其中第3期刊有《满洲马贼之隐语》一则,曰:

“满洲马贼间所用隐语,颇为奇异,略举如左,以资谈助。彼中谓官兵曰花鹞子;谓吃饭曰朝的;谓军官曰官兔子;谓中弹曰贴金;谓富人曰大粮户;谓拷问曰听秧子;谓杀人曰扯了人;谓窝巢曰大当铺里;谓掳人勒赎曰排票;谓手鎗曰腰逼子;谓刃曰口锋子;谓铁板拷问曰坐火车;谓用铁火箸拷问曰穿绒坎肩;谓头目曰当家福。”

就在这丁逢甲发表《延月楼笔记》的《小说海》第2卷第2期上,书尾竟然还刊有《灯虎》一页,但遗憾的是不署《灯虎》撰选作者的姓名!是否与在清末民国间发表有大量民间民俗专题文章和小说,并撰有“灯谜”和“隐语”文字的民俗文学家、教育家、南社诗人丁逢甲有关系?是不是他作品?由于时间久远,所见遗作文献材料有限,这就不得而知了。 

1915年和1916年间,丁逢甲曾在南社社友王蕴章任编辑的上海《妇女杂志》上,连载俗语谚语释义的《家常琐谈释义》,现选摘数则,以供欣赏:

“家常琐谈,大半俗谚。虽属里巷谰言,而中含至理,可为家人子妇鉴戒者。正自不少,爰举切近有关系者,得若干条,一一疏释其义,词虽粗浅,意实贴合,敢当木铎之徇,聊供刍荛之采……”

挖耳扒来铁搭笨。此言锱铢积之泥沙用之,即谚所谓“拔一根吱哩哩,掘一块实瘪瘪。”治家而吝小失大,无精当之计算者,盍鉴此言。

父子同心土变金,弟兄极力山成玉。谚云“家和万事兴。”……

龙养龙,凤养凤,贼养妮子掘壁洞。此语恰有至理,谚曰“有种出种。”……

叉袋拆搭禣——一袋不如一袋。……

千朵桃花一树生。此即“水源木本”之意。……

江南望来江北好,到是江北仍是煨行灶。此即俗语“做一行来怨一行。”……

如此者,曾连载十余期,有一百七十条之多。其中,有好多皆是有吴江地方特色的歇后语、隐语和谜语等。谜语则有如:

坐得船头稳,不怕浪来颠——(四字俗语)正能克邪。

四金刚腾云——(五字俗语)悬空八只脚。 

至于丁逢甲与吴江薛凤昌、沈中路和范烟桥三大谜家的交往文字,目前仅见范烟桥先生1923年曾在他主编的《吴江报》第68期《七日一见》读编互动栏目,载有小启一则,云:“堃生先生鉴:大著转登《苏民报》,“余勇”矣!” 

但关于这位南社社友、小说家丁逢甲的事迹,在中国南社史和文学史研究中几是空白,虽然南社史专家金建陵有《应当记住的两位吴江南社社员》、郭长海有《不能不提起的丁逢甲》和朱建明《丁逢甲及其长篇小说〈扫迷帚〉》等专门研究论文,以及文学史方面阿英《晚清小说史》、欧阳健《中国通俗小说总目提要》和任几《关于〈扫迷帚〉作者真实姓名》等皆有论述,但是几十年间依旧是没有重大突破。

丁逢甲(18731930在世)字堃生,号壮者,吴江莘塔人。初攻举业,于光绪十八年(1892)取入江庠,与凌小海、凌昌焕 (1873-1947)、顾墨畦、任琪、朱家骥等为同年同学。其中,任琪、朱家骥二人名列陈去病《雪耻学会》一文中,以其与雪耻学会成员沈廷镛、柳慕曾等人的关系,推测他也应该是四十余名会员之一。

关于丁逢甲的生卒年月,当今各种著述文章皆作(1864—1929),根据丁逢甲《南社入社书》和民国“吴江县教育会会员录”记载年龄推算,并和其同事沈廷钟、许康侯等年龄比较后,可知其正确的生年是1873年,而不是1864年甲子年,也不是1874年所生。郭长海先生1874年说,因其文中把《南社入社书》填写时间是1911年,误作1912年,所以出现失误。但是,据“江震游庠录”记载,清末吴江除了别字为“堃生”的丁逢甲外,同时还一位同名同姓的丁逢甲,因此,推测这位1864年逢甲子出生的人,是存在的,很可能就是另一位清光绪十年(1884)由江庠选拨到府学的别字为“缦仙”的诸生丁逢甲。

吴江丁氏,主要有东西二大家族,历史上皆以科举著名乡中,西为“儒林里丁氏”,东为“汲(吉)水港丁氏”,而家居吴江邑东乡镇莘塔的丁逢甲,推测应该源出分湖汲水港丁云锦、丁绶一族。而他的小说《扫迷帚》主人公“吴江布衣卞至元,号资生”,这字号实与他的别字“堃生”,多是出自《易经》:“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一句,至于“家居县城偏西古儒林”之说,很可能是为避免对号入座而故意为之,因为儒林里丁氏的籍贯,在清季一般多为震泽或乌程等县籍,在此只是隐意丁姓。

根据上述二位丁逢甲的的游庠时间,推测大丁逢甲可能是早逝,于是族弟小丁逢甲过嗣其家。小丁逢甲的本名很可能就是郭长海先生所提到的《格致书院课艺》征文作者之一“丁逢辰”,后来因为是承嗣大宗,而沿用了族兄“缦仙”之名,故也名“丁逢甲”,而且“堃(坤)生”之“坤”,即有“承乾元为后”之意。因此,可以说丁逢甲的名字即是一个非常难解的谜。

吴江地处华东苏杭,素有人间天堂之称,文化发达,经济富裕。清末,西风东渐,受欧风美雨影响,在洋务运动、戊戌变法运动和辛亥革命运动中,就出现了一大批仁人志士,文化教育界人士金松岑、陈去病、蔡寅、钱崇威、薛风钧、薛凤昌、柳念曾、柳慕曾、沈廷镛、沈廷钟等组织有“雪耻学会”,响应维新变法,研究时政、提倡新学,探求变法改良之道,倡导革命,以图救国雪耻;民国间,继而又有吴江人陈去病、柳亚子倡立的“南社”等革命文化社团的继起,丁逢甲作为南社早期社友,也有大量革命文字的发表,不仅有“欲救中国,必自改革习俗入手。”阿英在《晚清小说史》中称之为“可说是晚清的一部最优秀最有着影响的启蒙运动的书”的小说《扫迷帚》,而且还写过不少倡导妇女解放的文章和调查报告。 

自清末变法新政,实行“废科举,兴学堂”后,吴江教育界开风气之先,在各乡纷纷创设新学,实行新式教育。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正月,清同治副贡、江震学会暨学务公所总理、莘塔人凌泗(1832-1907)即改家族凌氏义庄学馆,创办了新学“莘溪公学”,丁逢甲即被聘为教员,从此长期在乡从事教育和行政工作,并兼理地方政务。

1910年,张元济、严复、郑孝胥、伍光建、夏曾佑、罗振玉发起,在上海商务印书馆创办“师范讲习社”,在莘溪公学从事教育的丁逢甲和同乡沈天民等,即考入这所中国最早的师范函授学校,学习西方的现代教育理论和科学知识,并以最优等成绩毕业。民国间,他在江苏省第三届无试验检定合格教员中,检定为高小正教员。

19091113日南社正式成立后,丁逢甲是成立后第一批发展的南社社友。19112月,柳亚子第一次编印《南社社友通讯录》,南社社友填写入社书,其入社书所填年龄为三十九岁,通讯处为莘塔镇莘溪公学,由柳安如(亚子)介绍加入南社,排序为18名。 

民国成立,莘溪公学改为乡立,改名莘塔乡乡立第一初高等小学校,校址在莘塔镇北栅。丁逢甲任正教员。19127月,丁逢甲出任吴江县莘塔区(乡)学务委员。1913年正月,成立区(乡)教育会,又兼任会长。

19144月,区划调整,丁逢甲任吴江县周庄区兼芦墟区(周庄乡六校,芦墟乡八校)学务委员。其时,任沈氏小学主任的柳亚子叔父柳慕曾,出任周庄乡副董,丁逢甲应邀兼任周庄世德桥畔沈廷镛创办任校长的私立沈氏初高等小学校(俗称沈氏庄校、沈氏小学)主任。19155月,周庄、芦墟二乡教员联合会研究会成立,推定丁逢甲为会长。

191611月,柳亚子《重订南社姓氏录》,排序为18名。通讯处为周庄沈氏小学。

1922年,丁逢甲任第六学区教育委员,兼小港里(北汾江)区立第三国民学校校长,兼沈氏庄校教员。1923年,区划调整,任第六区周芦学委。

19238月,地方恢复自治制度,重设乡公所、议事会、董事会,丁逢甲出任吴江县莘塔乡议事会议长。直至1927年,两会解散。期间,丁逢甲继续兼任小港里芦墟乡立第三初级小学校长和沈氏庄校教员。1925年,区划调整,任第六区周厍教委。

1929年,丁逢甲任沈氏庄校高级正教员,吴江县教育会芦墟分会执行委员、常务会员。8月,全县调整行政区划,县以下设区。芦墟、莘塔、北厍、周庄合并为第六区。816日,第六区(芦墟)区公所成立,丁逢甲任区公所助理员。

此后,丁逢甲情况由于未能到吴江图书馆和档案馆查阅民国资料,情况不明。此外,尚见有作者为丁逢甲的依旧有文章发表于数种刊物,有1930年《新家庭》第1卷第11期的《烹饪法之十宜十忌》,《国闻周报》第7卷第18期、《乐园》第4期的《蔬食偶话》,《紫罗兰》第4卷第23期的《女饰琐谈》,1944年《紫罗兰》第16期的《茶之小研究》,以及1947年《乐观》创刊号的《香说》等。

 丁逢甲著述文章,目前所见主要有散见于上海《格致书院课艺》、《东方杂志》、《妇女杂志》、《绣像小说》、《广益丛报》、《小说海》、《教育杂志》、《申报·自由谈》,以及《南社》、《正始社丛刊》、《迷楼集》、《吴江县教育会会刊》等刊物。内容相当丰富,涉猎广泛,有长篇小说《扫迷帚》;时政策论《中日二国同在亚洲同为黄种又同时与欧美通商而强弱悬殊至此其故何欤》、《海军当豫定根据地策》、《筹定地方教育经费策》、《我之农业计划》等;妇女问题论文《论族制》、《论婚制》、《女界箴言》、《我所见之本地妇女生活现状》、《我所见之外来妇女生活现状》、《妇女常识技能的缺乏和需要》、《为婢女养媳前妻子女乞命文》、《我的婚姻主张》等;食品制作专著《中馈谈》;教育论文《敎学与训练》、《人之天禀上知下愚不能相同教育可能齐一之否其方法如何》等;文学类著作《吴江风俗记》、《家常琐谈释义》、笔记《延月楼笔记》、《朴学斋词稿》等等。 

2019929日草稿



注:本站上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灯谜网的立场和价值判断。
友情链接:长安文虎社 | 上海灯谜网 | 南通群艺网 | 浦东灯谜网 | 辽宁灯谜网 | 红头船谜社 | 石狮灯谜网 | 保定灯谜网 | 谜材网 | 苏州灯谜网 | 南京灯谜网 | 风云谜社 | 游子呤谜社


技术版权:大师网 声明:本网所发信息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或断开链接。联系人电子邮箱:296412087@qq.com

Copyright 2011 Enterprise Management Training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