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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志刚:再谈词汇谜的增损离合
来源:“浮香斋谜艺”公众号 作者:莫志刚  时间: 2023/1/31 22:59:00

  内容摘要:人生活在语言的世界里,语言的边界就是人的边界。我们知道语言形式分为四种,即:对话语言、独白语言、书面语言和内部语言。灯谜艺术是借助文字作为媒介所进行的语言交流(书面语言交流)。因此,须注意到语言修辞、语言逻辑、语言秩序,所谓的语法规范。如果,我们在灯谜创作中,词汇谜(尤其是三字或三字以上)运用增损离合,将会有悖于语法,导致修辞、逻辑的缺限。

  关键词:词汇谜  增损离合  语法规范

 

  增损离合法,是灯谜创作中的一种主要方法,它那灵活多变、万象更新的技巧,能变幻出众多佳构佳作,颇受人们的青睐。然而,当增损离合法大量地运用于多字词汇谜的创作中,其产生的效果则不是十分理想,亦值得我们深思。

  苏州老谜家俞湧先生曾云:过度偏重字谜笔划结构(而不是字素),机械简单拼拆创作,而不是全面运用谜法增损离合、会意综合的创作是一种不入流品江湖派方士谜。这是一种倒退,是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灯谜大繁荣后的一种倒退。光凭这种单一手法是称不上百花齐放的繁荣。即使猜射场上反应迅捷,热闹非常,没用——这是技巧,不是文化![1

  灯谜虽属小众,但亦属于文化艺术,文化的本质是自然的人化,艺术创作者既是艺术文化的生产者,也是艺术文化的体验者。“艺术本质的任何方面都是文化过程的产物”[2] 英国艺术评论家贝尔曾提出“艺术是有意味的形式”,并强调了语言符号形式间组合关系所具有的审美情感效能。这样看来,文化艺术本身就是一个具有丰富韵味的意义场,这一意义场存在于艺术符号建立的语言场中,这是一个既澄彻又值得辨味的整体。艺术将精神由个体性转化为一种文化上共通性,因而艺术在本质上是文化的。我们在灯谜创作中也应该围绕文化共通性这个基本要素,也就是文字中的语言修辞、语言逻辑、语言秩序的语法规范。

  人生活在语言的世界里,语言的边界就是人的边界。我们知道语言形式分为四种,即:对话语言、独白语言、书面语言和内部语言。灯谜艺术是借助文字作为媒介所进行的语言交流(书面语言交流)。因此,须注意到语言修辞、语言逻辑、语言秩序,所谓的语法规范。如果,我们在灯谜创作中,词汇谜(尤其是三字或三字以上)运用增损离合,将会有悖于语法,导致修辞、逻辑的缺限。

  一、语法方面

  语法从表面上看是线性排列的东西,但是语法结构却是有层次性的。除了联合短语外,主谓,述宾,述补,偏正等短语都能切分出两个直接成分,语法是一个严密的立体的开放的系统网络。所谓"严密",是指系统的内部是相互制约的,要受到一定的规则的支配,不是可以随心所欲的。所谓"立体",是指语法系统包括了句法结构,语法意义,语言运用这三个交叉的不同平面。词汇谜运用增损离合法,谜底分别涉及到主谓宾定补状结构(也有省略主语),形成了所谓的短语。通过“顿读”和“别解”,将短语重新分解成几个字或词,使它的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对这类谜的创作从两个层面理解,以两个字为底材的称之简单短语(简单词组),经增损离合后,虽已重组打乱,毕尽所拆解的零部件相对较少,内涵单纯,故此其所显示的画面尚可依稀辨认,其所拆卸的轨迹还可顺路探寻,从语法上看尚未形成完整的句式,亦无所谓主谓宾定补状结构,因此能够接受(严格地讲谜目应标字二,因谜底成谜后和词汇毫无瓜葛);如果底材扩充为三字(甚至更多),已经成为短语或句式,但它们的主谓宾定补状结构被打破,则容易产生层次、画面、秩序、主次的无序。况且,当面、底未结合前,它们均各自独立成文,句式完整,而被谜化后(经增损离合后),原有的面、底均被支离破碎,基本的文化架构消失,语言句式(短语)荡然无存,则如留下两箩筐拼装的零部件,面为碎底为乱,致使面、底均不成文,欣赏者(猜众)读后很难寻绪;句式亦无存,语言交流难于完成,如同书画中秩序、远近、层次、布局均不够清晰。“语言的视觉性是以文字为载体的,文字承载了历史,并在渊源长河中,将时间的影像记忆成可视化的符号系统”[3] 将语言资讯包裹出具有温度的文字,才能使文字产生让人舒服的调和性。[4] 灯谜是以文字为载体的语言交流,在多字底材运用增损离合一法时,须周密思考,合理布局,谋取秩序感,维护秩序性,追求谜作自然流畅而愜心。

  二、修辞和逻辑

  逻辑是研究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的科学。正确思维总是按逻辑结构和逻辑规律组织的。思维凭借着规范语言进行,并且依靠着规范语言来表达。修辞则是语言的恰当运用,是正确思维的最佳表达形式。因此,修辞要在符合逻辑的基础上进行,如果不符合逻辑,就不会有好的表达效果,就谈不上修辞。如果说修辞是一种力量,使我们发现对任何事物都能产生功效,造成印象并使之运作起来,而这种力量也正是语言的本质。然而,合乎语法是讲究修辞的先决条件。因为一句话首先要求通顺,才能进一步谈得上讲究表达效果好,才能达到修辞的“美”。“修辞”在灯谜创作中运用较多。但是,一旦在词汇中使用(尤其是多字的词汇谜),给读者或猜者眼前一堆碎片,如坠五里雾中,“修辞”便成了幌子而已,作品就显得游戏有余,而艺术不足。

  三、语言的秩序性

  我们知道,国画艺术十分注重秩序性(并非顺序),强调“骨、筋、脉、肉、皮”的合理布局,否则就会丧失美的质感,美的享受,说明秩序性在艺术创作中的重要性。

  从秩序理论的角度来说,“语言”,无论是口头语言还是文字语言,都是生活秩序的一部分,同时也是理性秩序的一部分。文学性的语言,当然要提倡自由、活泼。但自由到“自由主义”地步,或是活泼到失序或无序状态,那是令人担忧的。“语言必须是重秩序的。思想的任何驰骋,激情的任何腾冲,都必须遵守既定的语言轨道,都必须尊重公用的语言基地。[5] 所谓的语言轨道无疑是我们常说的语法规范。人们对秩序有着与生俱来的偏爱,不论是社会秩序抑或是艺术形式中的秩序,都是世人所向往的。井井有条的社会环境可以给我们带来更好的生活体验,充满秩序感的艺术作品也可以给观者创造更浓厚的视觉美感。优秀艺术作品在形式创作上总是充满秩序感,,就好比汉代的画像石、画像砖,传统的民间年画、剪纸以及现代的装饰绘画等。艺术作品在形式上的秩序感有助于人们对作品有更好的适应和了解,并有助于作品清晰的层次性和方向感的形成和发展。“灯谜艺术同其他艺术一样,创造的理应是一种秩序,并不是创造样式和材料”。[6] 多字的词汇运用增损离合法成谜,表面看似卯榫机巧,博人眼球。其实,它打乱了秩序性,脱离了语言轨道,以过多的机巧取代了艺术。笔者以为作谜须自然流畅,具真实怀抱,切不可于人难理头绪,可此可彼,斡旋其间,便自诧之能事。

  四、对正面人物人名的影响

  “尊重别人首先要从尊重别人的姓名开始,因为姓名代表了一个人的尊严”[7] 此说可能有人会怨小题大作,大惊小怪,其实不然。每个人的诞生都会伴有自己那特定的符号这便是名字。不同的“姓”都是不同的都有着跟这个文字相关联的历史文化,承载着一条历史文化脉络;“名”则反映后天的内涵即是每个人出生之后的事(包括父辈的寄托和期望),它亦是与当时的社会背景、环境、形式及时代精神风貌密切相关。但是,经过增损离合后,移花栽木、五马分尸,以至面目全非。尽管在谜面上试图以正面拟句,配以华丽词藻,然而在实际运作中,交叉嫁接,相互粘贴,客观上成为不成文的机械零部件,违背了取用名字的初心。笔者认为,对人物人名的谋面,尤其是对正面人物人名的谋面应谨慎面对,不宜运用增损离合。否则,极易产生负面效应。

  纵观灯谜界,无论是各地的谜会谜赛,还是谜书谜刋,或者线上线下的谜事活动,运用增损离合法的词汇谜谜作随处可见,且已成为流行。笔者曾与沪上徐汉明先生交流、探讨谜艺时,他感慨而言:当今有不少多字离合谜作出偏重偏旁部首、笔画字素的机巧腾挪,面、底破碎不堪,自动离合,实是杂乱无章,难寻厘绪,无法简洁释清扣合,影响了灯谜传播的效果。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作些思考,其一:理论的层面,灯谜创作不能忽视相应的理论支撑,不能忽视前人的成谜理论。无论是张起南的《橐园春灯话》,还是薛凤昌的《邃汉斋谜话》“谜以会意为正大"十分明确;其二:艺术是相通的,灯谜创作亦是,都应讲究秩序、画面,不能给人乱而无序的感觉。

  我们在创作灯谜时,最正当的是把“作”与“品”自身当做目的,“以得之为至娱,而无暇外慕”,应该纯粹是以谜论谜,而“假基塗以有求,求得则辄弃”,此乃不利以学术探讨和谜谊情感。

参考文献:

1]莫志刚 沈静爱《灯谜创作中的增损离合之我见》 苏州灯谜融媒体编辑部2021?2?1

2]钱钟书?管锥[M]北京:中华书局1996?449450

3]许礼贤 刘永清 张昊《文字设计在中国》[M]?三度出版有限公司2019

4]高桥善丸《感觉舒服的文字》[M]?龙溪图书2019

5]毛志成2003730日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文学要尊重“语言秩序”》

6]吴融杭《人名入谜取用略全问题的拾议》

7]朱锐  2005?12?25南京报业网《尊重人从姓名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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